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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

2024-04-03 16:07   审核人:

各分校:

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已启动,现将《山东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春季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(鲁开大教务函〔2024〕80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相关工作具体安排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范围
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。
二、申请程序
各单位以“一平台”教务系统模块学位审核结果为准开展学士学位申报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(一)5月7日前,省校教务处统筹安排学位论文的查重及学位申请电子材料的审核,通过“一平台”教务平台学位管理模块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版材料。关于查重的具体安排,后续另行通知。
(二)5月11日前,将学士学位申请表、汇总表、学位论文修改说明等纸质学位申请材料交至市校教务处。汇总表电子版发至[email protected]
务必注意:本次由省校教务处负责统一上传电子材料,各市(直管县)开大(电大)只需提交修改说明、学士学位申请表、汇总表纸质版材料。
三、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注意事项
(一)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。纸质版材料须与教务系统内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人数一致、学生信息一一对应。邮寄时须注意核对学生信息,不可错寄他人材料。
1.提交材料类型。
(1)《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》一份。
(2)每个学生的《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》两份。
(3)学位论文修改说明(2023秋被国开退回的论文须附修改说明一份)。
2.注意事项。
(1)不需要提交论文查重报告纸质版材料。
(2)由各市(直管县)开大(电大)审核整理汇总后统一提交,不接收学习中心单独提交的材料。
(3)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。
①汇总表信息填写完整、准确,表中学生信息与实际学生申请信息、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一致。
②表格下方须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,并有部门负责人签名,加盖公章。
(4)学位申请表。
①照片要求:学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底1寸证件照,人像清晰、神态自然,无明显畸变、不得过分修图或美颜。照片粘贴在表上,非电子版插入表中彩色打印。
②表格信息填写完整、准确,“个人申请”栏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名,不可空白、不可打印姓名或代签。
③“学习中心意见”栏须加盖公章,不得在“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意见”栏、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”栏、“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”栏填写任何内容或时间。
(5)学位论文修改说明。
国开2023秋季学期退回材料本学期重新提交时必须填写学位论文修改说明,且只有一次提交机会。注意各栏信息填写完整、准确。学生签名处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名,指导教师、山东开大专业负责人签名处可亲笔签名或盖名章,不可空白、不可打印姓名或代签,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。
四、合作高校学位授予
(一)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和合作高校学士学位,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。超过八年学籍有效期的学生不能申请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。
(二)合作学位的授予对象为2026年1月及以前毕业的学生,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的学生须认真阅读《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》并签字确认。
五、其他事项
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,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,关系到本科学生的切身利益。各级开大(电大)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学士学位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,加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宣传、指导、支持、服务力度,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的规定和要求将各项学士学位工作做实、做细、做到位,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,保证学位申请材料齐全规范、真实有效,加强队伍建设,及时将学位授予相关政策规定告知学生,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
济南开放大学

2024年4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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